西安长安检察:以案为鉴守底线 筑牢初心启新程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7 11:50:12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联合机关党委、长安区检察院,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格物楼一楼模拟法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暨主题党日活动。

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谭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何党辉,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苟勇,西安培华学院党委书记刘锋出席活动。省院干警代表、新入职同志,长安区检察院干警代表以及西安培华学院法学院师生代表共130余人现场观摩学习。

公开庭审观摩

 

本次活动选取一起虚构警察身份的诈骗案件组织公开庭审观摩,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一线。参加活动人员“零距离”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流程。

对检察干警而言,既是一堂实战业务实训课,也是一次廉政警示教育课,真正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学;对于在场高校法学学子,则是沉浸式的法治实践教学,直观感受证据裁判、程序正义的司法实践内涵。

 

交流心得体会

庭审结束后,部分观摩干警代表结合岗位实际,围绕案件警示意义交流心得体会。

何党辉指出,庭审观摩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生动载体,要充分用好这一实践平台,持续优化思想、话语、行为、评价“四个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题共答、同频共振。

谭鹏围绕案件办理、出庭公诉、办案理念开展“问题导向式”点评,为一线办案人员厘清思路、答疑解惑。谭鹏强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必须牢牢守住程序底线,紧紧把握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三个核心关键点。

  • 刑事检察办案人员要学深悟透“三个善于”,不断锤炼实质化办案能力;
  • 要落实精准量刑要求,把基准刑、从重情节、量刑区间的推导逻辑阐释清楚,确保量刑建议有据可依;
  • 要严守出庭公诉各项规范,维护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
  • 更要做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善于从个案背后研判治理风险,充分发挥能动检察职能。

实地参观交流

警示教育环节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前往长安区检察院开展党建交流,先后参观“枫桥经验”文化墙、长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长新”新媒体工作室等地,实地了解该院以党建为引领,立足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直观感受依托检察“双进”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对标补齐办案能力短板,坚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用好“三个善于”工作方法,严守办案程序规范,强化释法说理,推动办案与治理一体发力,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贾珮椄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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