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 | 十年陈债当庭清 案结事了暖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7 09:15:30 阅读量:

近日,神木市法院锦界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疏导,被告白某当庭履行案款6万元,一笔跨越十余年的“陈年旧账”就此清零,原本心生嫌隙的同乡握手言和。

原告刘某与被告白某系同乡关系。2012年5月,白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率2.5%并出具借据。借款到期后,白某因种种原因迟迟未予偿还。十余年间,刘某多次催讨无果,昔日融洽的乡邻关系因此逐渐疏远、甚至僵化。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偿还借款本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系同乡,曾有较好情谊,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引导其合理调整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严肃告知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失信行为对个人征信、日常生活的严重影响。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释法明理,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白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借款本息共计6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协议达成当日,白某便将6万元案款当庭交付给刘某。拿到欠款的刘某喜笑颜开,连连向法官致谢,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场长达十余年的债权债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曹锐平)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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