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检察 | 冯 康:守护公益践初心 实干笃行促成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0 20:24:01 阅读量: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冯康始终扎根公益诉讼办案一线,以“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青春姿态,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征程中笃行不怠,努力让自己成长为会办案、能比赛、善沟通的检察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使命与担当。

 

2021年8月,冯康入职灞桥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工作,他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工作期间持续深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政治属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热爱与执着。

 

公益诉讼检察涉及人民群众的身边事,冯康参与办理第一起案件是督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灞桥区检察院以盲道断点、残疾人车位及标识配套不全、公共场所未设立无障碍坡道等问题开展监督,组织残疾人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亲历式”体验,整改完成后在案涉地点开展现场公开听证,该案获评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

学习身边榜样,忠诚履职担当。灞桥区检察院立足辖区特点创立“白鹿青绿”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冯康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积极向身边榜样学习,将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学习实践机会,时刻学习领导、同事从事公益诉讼检察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身牢固树立团队荣誉感,以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行为作风等多方面深层次积极融入“白鹿青绿”文化品牌建设。

 

“公益诉讼没有教科书,每一起案子都是活教材。”

面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涵盖领域多、法律法规庞杂、沟通协调部门众多的实际情况,冯康深入系统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夯实理论根基,在日常办案中严格落实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整改评估工作要求,并深入学习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中的先进做法和典型意义,持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克服“本领恐慌”,参与了多起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在守护“灞柳风雪”地方特色景观案件中,面对灞河两岸柳树大面积天牛虫害,冯康和团队同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查明虫害程度、受损林木情况后,与行政机关主动磋商治理方案、咨询专家病虫危害与治理方法,最终通过检察建议推进虫害治理,争取专项经费30余万元,并开展“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系统治理,对1.5余株柳树树干打孔注药,引入适量的天牛天敌花绒寄甲成虫,设置太阳能灭虫灯,有效治理地方特色景观林木病虫害,该案入选2024年度“陕西省检察机关‘6·5’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工作期间,冯康积极参加业务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进,从新入职人员到全省生态环境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省第二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备赛之路,是静水深流的积累,也是厚积薄发的成长。

业务竞赛赛场上,是日常积累的迸发。案例分析环节,需要在限时高压下完成复杂文书制作;案件汇报和答辩环节,是日常工作积累转化为实战的检验石,要求临场反应和高度总结能力;模拟法庭辩论环节,需要聚焦争议焦点,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据理力争。

观摩其他选手,更感受到切身的压力与动力。冯康在赛场上沉着冷静、积极应对,全力以赴对待每一个环节,那些业务教材上的标记、每一次集训备赛同事之间的团结互助,都成为检察履职记忆里的点点星光。

 

“2025年10月、202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两次审议,我们所从事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迎来专门立法,我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感到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冯康表示。荣誉是鼓励和认可,也是检察履职的新目标、新方向。冯康决心以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为起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要求,踔厉奋发、砥砺前行,继续为“白鹿青绿”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添砖加瓦,为灞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编辑:许沥心

责编:尚 恩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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