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14 18:26:41 阅读量:
8月13日,武功法院成功调解代某某诉桂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逾期利息及维权相关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该案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陷入执行困局,双方对立矛盾还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承办法官找准矛盾焦点,分别对双方开展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债务;同时充分与原告沟通,结合现实履行情况,搭建沟通协商平台。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放下对抗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偿还本息合计40000元。
一纸调解书,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给债务人筹措资金留出缓冲时间。该案是武功法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柔性化解债务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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