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0 09:24:43 阅读量:
为强化社区矫正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6月5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程参与、依法监督辖区社区矫正机构对一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入矫宣告。
宣告现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向被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宣读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社区矫正告知书,明确其社区矫正执行期限、活动范围、日常监管规定、权利义务及违法违规法律后果,着重强调了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严禁脱离监管、擅自外出等刚性纪律要求,督促其深刻认罪悔罪,自觉接受矫正监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宣告过程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干警坚持依法、全面、精准监督原则,全程现场跟进,重点对本次暂予监外执行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同时,现场对被宣告执行人开展法治教育与警示教育,引导其端正矫正态度,珍惜改造机会,主动服从监管、真心悔过、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社区矫正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常态化、全过程法律监督,紧盯入矫宣告、日常监管、考核奖惩、期满解矫等关键节点,精准纠治刑罚执行不规范问题,以高质量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筑牢司法公正底线,全力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杨 媛)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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